11 月 27 日兰州公积金政策调整,12 月 1 日起执行,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缓解缴存人资金压力。
【兰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商转公”及组合贷款业务有新变化】据“兰州公积金”11 月 27 日消息,甘肃省兰州市对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政策自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新增了“商转组合贷”贷款业务种类。在办理传统“商转公”业务时,若缴存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偿清原商业购房贷款,差额部分需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偿还。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后,差额部分可选择以商业购房贷款形式继续正常偿还,业务办结后形成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有力缓解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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