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多项政策调整 11 月 28 日施行

2024-11-28 14:42: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1 月 28 日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涉及套数认定、首付款提取、置换贷款、贷款到期时间等,部分政策即日起执行。

快讯正文

【11 月 28 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无住房,申请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自通知印发日起新购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将现有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标准执行。上述第一、二、三条政策发文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 68 岁、女性延长到 63 岁,或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 30 年。此政策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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