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泉峰汽车(603982.SH)昨晚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德润控股。德润控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德润控股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德润控股为注册在香港的私人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直接持有其100%股份,且潘龙泉担任德润控股的唯一董事。德润控股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潘龙泉为中国香港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5,575,44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总股本数量为270,936,255股,其中,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为公司控股股东;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64,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7%。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36,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泉峰精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潘龙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70,2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915,725.04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4,774,014.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此前的公告显示,泉峰汽车原拟定增募不超22.84亿元。
此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6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39,4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5,694.35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
泉峰汽车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规模为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勇、魏德俊。
泉峰汽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9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243.58万元。公司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243.58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泉峰汽车发行费用总计3706.42万元,其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及承销费2450万元。
经计算,泉峰汽车三次募资金额合计23.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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