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2 月1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宣布自2024 年12 月15 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点评:
背景:政策层面高度重视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个人养老金实施范围由36 个先行城市扩大至全国。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金三支柱结构不平衡问题凸显,政策层面高度重视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 年11 月在36 个先行城市(地区)正式落地至今已满2 年,此次五部门正式宣布将其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具体来看:
1)2018 年以来养老目标基金、税延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试点陆续开展,从产品维度探索第三支柱建设。2022 年以来制度建设加速推进,2022 年4 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账户制顶层框架出台,随后证监会、原银保监会继续对公募基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相关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2)2022 年11 月4 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正式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具体参加流程及相关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制度,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11 月18 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1 月21 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11 月25 日,人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公布36 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开闸。
3)2024 年12 月1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宣布自12 月15 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实施范围正式扩大至全国。
变化:产品供给、管理服务、领取条件等方面细则进一步优化。除实施范围扩大以外,《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产品供给、管理服务、领取条件等方面的细则,税收优惠力度则维持不变,仍然按照1.2 万元/年的限额标准进行税前扣除,投资环节暂不征税,领取环节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心变化包括:
1)优化产品供给方面,一是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宽,并根据风险等级分类进行展示。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并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截至2024 年12 月12 日,个人养老金产品合计941 款,其中包含466 款储蓄类产品(其中特定养老储蓄产品44 只)、284 款基金类产品(其中指数基金产品85 只,包括78 只跟踪各类宽基指数基金和7 只跟踪红利指数基金)、165 款保险类产品、26 款理财产品1。我们认为未来可投资品种的丰富将更好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吸引增量资金入场。同时,《通知》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要求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展示个人养老金产品,以尽量避免投资者在进行自主投资决策时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在与参加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但需要充分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我们认为“默认投资选择”机制的运用能够弥补普通投资者在专业能力方面的不足,帮助投资者进行有效的资产配置和恰当的投资管理,以降低其因缺乏知识和经验作出错误决策的风险。
2)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面,《通知》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为参加人提供选择范围更广的产品货架;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若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再需要进行“双录”,投资便捷性进一步提升。
3)完善领取条件方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通知》允许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加人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进一步拓宽领取条件,一定程度上提高账户流动性。
4)另外,《通知》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变更次数作出每年最多两次的明确限制,以防止商业银行之间产生竞争乱象。
展望:个人养老金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推动更多长期资金流入资本市场。
1)从发展空间看,个人养老金长期规模可期。根据财联社,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 万,较2022 年末1954 万人的开户量增长超2.5 倍;但实际缴费金额尚低,根据人社部,2023 年一季度末实际完成资金储存的人数不足开户人数三分之一,实际储存总额182 亿元,人均储存仅2022 元,距离每年1.2 万元的缴费上限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现阶段我国养老金三支柱发展较不平衡,第一支柱占绝对主导地位,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现收现付模式下的第一支柱将难以长期维持“供需平衡”,亟需第二、三支柱发挥补充作用。相较美国(23 年末第三支柱占养老金资产比例35.0%,占GDP 比例49.5%),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极低,我们认为未来随着制度覆盖面扩大以及相应细则不断完善,包括产品范围持续拓宽、默认投资服务广泛运用、账户流动性进一步提升等,个人养老金长期规模空间可期。
2)从资本市场来看,长期资金入市节奏有望加快。对标海外,截至2023 年,全球养老金资产规模最高的7 个国家二三支柱的权益资产占比达42%;同时,美国投向共同基金的IRA 资产(24Q2 末占IRA 总规模的43.3%)主要投资于股票型基金,近十年规模占比稳定在5-6 成。因此,个人养老金作为长久期资金,预计未来随着规模增长、投资经验成熟以及政策逐步放开,将更多流入资本市场,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循环,进而分享资本市场发展红利。
3)从竞争格局来看,预计产品创设及投研能力强的头部机构更具竞争优势。近年来居民风险偏好较低、储蓄意愿高企,商业银行亦拥有资金入口优势及庞大客群基础,前期银行储蓄类产品或更受投资者青睐。从美国IRA 资产配置结构变迁来看,前期资金主要集中于银行储蓄类产品(Bank and thrift deposits),但1978 年末其占比达85.7%的峰值后,资金逐渐流向共同基金。因此,我们认为随着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通过差异化产品设计和专业服务抢占细分赛道,预计投研能力强、所提供产品适配性高的头部资管机构将在产品供给端“强者恒强”。
风险提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推进不及预期;利率超预期下行;权益市场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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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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