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25 年 3 月 1 日起受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认证委托,2026 年 8 月 1 日起未认证不得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施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将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未获取 CCC 认证证书以及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加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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