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7 日,建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李华峰因受贿等罪受审,择期宣判,其涉案金额巨大。
【建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李华峰受审,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2024 年 12 月 17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华峰一案。2013 年上半年至 2020 年 5 月,李华峰任建行深圳分行职务期间受贿折合人民币 1409 万余元。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辞职后,他利用原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 810 万元,还指使他人洗钱 360 万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李华峰及其辩护人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李华峰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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