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27 日,樊维秋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珠海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犯罪动机卑劣,后果严重。”
【2024 年 12 月 27 日,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审理并宣判】2024 年 11 月 11 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锻炼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其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危害极大,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樊维秋当庭认罪,部分人员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