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年1号罚单!东吴证券被罚没超1336万元

2025-01-08 21:44:42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1月8日,东吴证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为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东吴证券被罚没超1336万元。公告称,经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 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 没收东吴证券保荐业务收入94.33万元,并罚款100万元;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万元,并罚款50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8日,东吴证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因在为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东吴证券被罚没超1336万元。

公告称,经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东吴证券保荐业务收入94.33万元,并罚款100万元;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万元,并罚款5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琦、王新均被警告、罚款70万元。

同时,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督导期)。

针对紫鑫药业项目,证监会决定:没收东吴证券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元,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蒋序全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直接责任人李佳佳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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