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扬州金泉(603307.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赵仁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号)。
经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公司合计受让关联方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0万元大额存单,交易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共计15,326.6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0%。公司未对该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1月28日才进行审议、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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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翀 12-31 21:36

贺翀 12-3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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