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规则修订:条件有变化

2025-01-18 09: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 月 17 日中期协修订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备案规则,调整撤销业务资质条件等,落实相关法律要求。

快讯正文

【中期协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备案管理规则作出重要修订】1 月 17 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称,协会对《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规则》予以修订,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将撤销业务资质的条件从“连续 24 个月未备案新增产品且规模连续低于 1 亿元”变更为“连续 6 个月未备案新增产品且月末规模连续低于 1 亿元”;二是新增撤销业务资质的情形,即无正常运作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未实质展业的;三是删掉了暂停新增业务的情形以及恢复业务的情形,改为直接撤销业务资质;四是删除“存续资管计划全部终止后,正式撤销登记备案”的条款,只要满足撤销条件即撤销。同时,为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要求,协会删掉了关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备案及管理的相关条款,并在附则中对现有子公司及其人员的要求进行了明确。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