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人寿(02628)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本公司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后行使没收权力。据此,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19年3月27日宣派而于2025年3月27日仍未领取的2018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元(相等于港币0.18207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本公司。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贺翀 01-20 17:03

贺翀 01-15 08:39

刘畅 01-14 21:20

张晓波 01-12 17:50

董萍萍 01-07 18:22

刘畅 01-03 16:4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