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日,上交所通知债券 ETF 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明确多种份额操作规则及申报要求。
【3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债券 ETF 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 ETF 份额,当日可申报进入回购质押库。根据相关细则,投资者当日申购且当日可卖出的债券 ETF 份额,当日可申报进入回购质押库;当日申购的其他债券 ETF 份额,在份额交收后可申报进入回购质押库。已进入回购质押库的债券 ETF 份额不得卖出和赎回;投资者当日申报出库的债券 ETF 份额可以申报卖出或者赎回,跨银行间债券 ETF 份额赎回结果以中国结算日终处理结果为准。投资者当日申报出库的债券可用于申购债券 ETF;当日赎回债券 ETF 获得的债券可以申报入库。投资者申报入库的债券 ETF 的单位为份,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 10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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