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广东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应配国产汽车,带头用新能源车,车价等有规定。
【4 月 1 日,广东印发公务用车管理新办法】近日,广东正式推出《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定把“统采分签”的改革探索在制度建设中固化。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特别指出,公务用车配备的新能源汽车价格不得超 18 万元;若情况特殊,配备价格及排气量不得超过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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