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4 日,合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保障房购买,涉首付、还款等多方面调整。
【4 月 14 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 15%。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调整,还款能力系数由 0.5 变为 0.6,此比上限由 50%调至 60%。借款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年限按夫妻双方贷款期限较长一方确定。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上浮 20%,但不得超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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