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多部门印发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通知】通知指出,青岛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依“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原则稳步推进。全市计划收购个人二手住房超 1200 套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以支持改善性需求,鼓励群众“卖旧房,买新房”,力求带动新建商品住房销售 1200 套以上。收购资金能办理银行贷款,首付款由实施主体自筹,其余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财政部门对实施主体给予每套 3 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及每年 2%的收购贷款贴息,市财政承担一次性收购补助,新建商品住房辖区财政负担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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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4-17 10:21

王治强 04-17 10:21

刘畅 04-15 16:12

王治强 04-14 09:12

王治强 04-14 10:03

郭健东 04-1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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