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印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申请条件,涵盖户籍和人才家庭。
【合肥推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新规定】近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传来消息,《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该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家庭成员涵盖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主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将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单身申请人年龄应满 25 周岁。一户家庭仅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就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而言,需同时满足主申请人具有合肥市市区户籍且落户满两年,申请家庭在合肥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合肥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人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要同时满足主申请人近三年内在合肥市市区正常缴纳社保累计满 24 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主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家庭在合肥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合肥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合肥市高层次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不受户籍、社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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