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肉盘子”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行业协会防控肉品风险隐患

2025-05-12 16:13: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向国内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发布风险防控提示,推动肉类产品行业加强自律,敦促各会员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肉类产品采购、贮存、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优质的肉类产品。提示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购肉类产品时,应严格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二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肉类产品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具体信息,不得含有误导性内容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记者 鞠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向国内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发布风险防控提示,推动肉类产品行业加强自律,敦促各会员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肉类产品采购、贮存、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优质的肉类产品。提示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购肉类产品时,应严格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二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肉类产品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具体信息,不得含有误导性内容。在销售场所分割、销售肉类产品时,应当在包装或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如实标明肉类信息,不得虚假标注误导性内容。

三是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如实记录委托方相关信息,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加强贮存过程管理。贮存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第三方冷库从事肉类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按规定备案。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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