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七部门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支持多地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并开展试点和评价。
【科技部等七部门: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表明,要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率先尝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及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以更高标准促使北京、天津、江苏等 13 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同时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