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通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明确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上海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以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上海市财政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把所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项目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属于转包。供应商把所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合同里未约定分包内容和分包供应商信息,而且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分包供应商再次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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