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向间接控股股东定增获通过 广发证券建功

2025-05-30 10:45: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0日讯烽火通信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烽火通信提示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烽火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中国信科发行股票数量为85,403,72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烽火通信总股本的30%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0日讯 烽火通信(600498.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烽火通信提示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烽火通信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100,000,0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烽火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中国信科发行股票数量为85,403,72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烽火通信总股本的30%。

烽火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

烽火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中国信科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中国信科已与烽火通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为烽火通信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烽火通信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系由国务院国资委出资控股,其持有烽火科技92.69%股权,系烽火通信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烽火通信的控股股东仍为烽火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烽火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陆靖、金坤明。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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