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140万元。
光大银行(601818.SH)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相关业务,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10亿元。光大银行持有股份占比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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