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5 年6 月20 日,证监会修订形成《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分类评价制度,突出功能导向,推动中小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与特色化经营,以符合新“国九条”和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
突出证券业功能导向,强化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规定》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写入第一条,作为总则中的监管要求,在现有评价框架内新增由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发挥状况”专项评价,明确功能发挥作用主要包括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当前考核标准聚焦券商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成效,体现监管部门对行业功能性价值的重视,也有助于推动证券公司聚焦主责主业。
优化业务评价指标,提升ROE 加分力度,并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1)《规定》不再对总的营业收入按排名加分,以减少规模类指标重复加分;2)加大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并将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由前20 名扩大到前30 名(按名次加 0.25 分到 2 分不等),以引导中小机构探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3)新增自营权益投资规模及占比、资管收入及权益类资管规模占比、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基金投顾服务规模等专项加分指标,引导券商增加权益资产投资规模、优化自营投资结构并重视财富管理发展;4)在风险控制指标方面,配合2025 年4月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从制度上将证券公司并表监管从局部试点正式扩展至全行业,删去对于有并表管理的公司进行加分奖励的内容。调整后的评价体系引导券商整体提升经营效率、加大权益市场配置和财富管理转型,并鼓励中小券商积极探索自身特色化发展路径。
强化惩戒约束机制,完善评价结果下调与扣分体系。此次修订完善了有关公司评价结果下调手段的适用范围,《规定》第十八条补充明确,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可以直接下调评价结果,为在实践中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下调公司评价结果预留空间;在扣分项方面,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以行政监管措施的扣分分值为参照基础,《规定》第十条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惩罚约束机制的完善将为证券公司违法和恶性事件形成全方面约束,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
观点:分类评价制度强化功能导向与经营效率提升,有望推动证券公司努力提升ROE 水平;并支持中小券商结合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 建议关注ROE 领先的头部券商和具有特色的中小券商。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信用风险、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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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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