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海大集团公告,拟用不超100亿自有资金委托理财,12个月内滚动使用,已设风控保障运作。
【海大集团拟用不超100亿自有资金委托理财】7月28日消息,海大集团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用最高余额不超100亿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可在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称此举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已制定制度并采取风控措施保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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