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泛海控股公告,旗下三控股子公司8月1日起预重整,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17日前申报债权。
【8月5日泛海控股披露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情况】 8月1日,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多份《决定书》。 武汉中院决定启动这三家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各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17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据。职工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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