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新政:首付降至15%,多方面扩大使用范围

2025-08-12 13:36:00 自选股写手 
新闻摘要
8月12日苏州公积金新政,下调首付至15%,核减售房贷款次数,扩大重病提取范围,支持物业费提取,9月1日起施行2年。
【8月12日苏州公积金新政:降首付、扩提取范围】 8月12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为支持刚需和改善住房需求,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首付不低于房价15%。 通知规定,缴存人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原公积金贷款住房已出售,可核减贷款次数。如李某家曾买A、B房产,A出售后买C,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扩大患重病提取公积金范围,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患重大疾病致家庭困难,一年可两次提取,额度不超医保核定自付和自费之和,重大疾病参照当地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新政还支持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自住房物业费,可任选一套房申请,申请前12个月无提取行为,一年提一次,额度不超一年物业费。通知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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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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