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涉债券交易业务 川财证券收监管警示函

2025-08-12 19:03:39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8月12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业务存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有待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交易行为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二条第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2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业务存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有待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交易行为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项,《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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