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粤高院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首推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提出13条规定,堵质押漏洞
【8月12日,广东多部门联合发文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司法保障】 8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司法保障。 《意见》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到担保创新等多方面,提出13条具体规定。明确碳排放配额属合法质押标的,在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 为堵住质押漏洞,《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 + 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利用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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