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海公积金新规26日施行,支持提取公积金付新房首付,不影响贷款额度,资金直入监管账户 。
【8月25日上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优化,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2024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且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管理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的,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购房人完成《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后,在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付首付,且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提取资金直接转入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纳入预售房款监管。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