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闻】农业农村部出台新规,规范兽药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管理 随着兽药市场中“一药多名”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干扰行业秩序与用药安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近期为整治兽药行业乱象,保障兽药质量、动物健康及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颁布了《兽药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管理要求》和《兽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 针对兽药商品名称的混乱现象,新规定核心在于整治长期以来兽药行业存在的诸多乱象。现行的《兽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自2010年实施以来,已难以适应近十五年间行业发展与监管需求,因此亟需系统性更新。 网络与线下渠道并行的兽药销售中,“一文号多商标多商品名”问题尤为突出。同一兽药文号下,不同渠道商随意贴牌,衍生出多种商标与商品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与产品追溯体系。 新规定对兽药商品名称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规范。申请进口兽药注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时,可申请兽药商品名称,且实行企业自愿原则。每个产品仅可使用一个商品名称,不同品种兽药不得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同时,对兽药商品名称命名提出具体要求,如不得使用夸大宣传或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不得使用扩大产品治疗范围或夸大产品功效的文字等。标签或说明书上印制注册商标也需符合特定条件,如注册商标应当印制在标签或说明书的左上角或右上角等。 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兽药行业管理进入新阶段,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兽药质量、保护养殖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应按照新规定要求,自行修改已印制的标签和说明书,以适应新的市场管理需求。财经领域投资者和从业者也应关注这一新政策,以了解其对兽药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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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9-28 18:51

刘畅 09-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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