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7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处罚〔2025〕龙城207号)。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旅分公司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案显示,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旅分公司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章“电梯”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其处以通报批评。
华侨城A(000069.SZ)年报显示,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物业”)为华侨城A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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