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5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为电子”,688798.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当前公司办公及研发场所情况、前次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及调整情况,以及与前次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联系与区别,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三个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市场前景、竞争格局、行业技术格局、公司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以及与前次募投项目“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联系与区别,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资金缺口测算等情况,说明公司资金是否充足,以及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艾为电子11月14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13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端侧AI及配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运动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9,013,200张(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孙洪军直接持有公司41.80%的股份,并通过上海艾准及上海艾准的有限合伙人上海集为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1.8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21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艾为电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重阳、张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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