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完善目标任务等,自发布日起实施。
【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相关办法及指标体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创建项目是总局获中央批准保留的示范项目。 修订出台《办法》及指标体系,意在减轻基层负担,增强创建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高标准开展。 《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创建目标任务,2035年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网络市场治理体系,还增加促进数实融合等为创建任务;优化工作方案,调整创建活动周期不低于3年,未通过评估可再申请;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各方在创建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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