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中国头孢氨苄反倾销终裁,昂利康税率8.61%,其他11.81%,9月17日起生效五年
【巴基斯坦对中国头孢氨苄征反倾销税,昂利康税率8.61%】 1月1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8号案件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氨苄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反倾销税。 其中,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8.6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1.81%。措施自2025年9月17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2941.9090项下产品,用于治疗细菌引起的感染。部分符合条件的涉案产品,如仅供出口的原材料等,不适用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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