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6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2736.53,涨幅0.18%
深证成指开盘报8582.43,涨幅-0.18%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1471.36,涨幅-0.05%
鸿达兴业股票(股票代码:002002)开盘价为3.63,开盘涨幅-0.56%,昨日收盘价3.59。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92.27亿,流通值74.32亿,成交量614.68万手,成交金额2202.56万元,换手率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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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鸿达兴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65185057
二零一八年八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鸿达兴业/公司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划管理办法》 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
《备忘录 7 号》 指
划》
《公司章程》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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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 2018 字 0802 第 0310 号
致: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鸿达兴业的委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
《备忘录 7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
公司拟实施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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