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18年8月7日,上证指数收于2779.37,涨幅2.74%;深证成指收于8674.03,涨幅2.98%;创业板指数收于1479.44,涨幅2.68%。截止15:00收盘,亚太实业股票收于3.53,涨幅2.85%,总市值11.67亿,流通值10.49亿,成交量392.43万手,成交金额1398.68万元,换手率1.35%。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亚太实业主力资金流入-25.27万元,主力资金占比-1.81%。其中超大单净流入0.00万元,大单净流入-25.27万元,中单净流入247.04万元,小单净流入-1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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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亚太实业: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5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一中执字第
77 号之二),主要事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与天津市
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敖
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与中国农业银
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于 2005 年 6 月 24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本公司及天津中敖
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由于天津市绿
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未按期偿还借款及未支付贷款利息,中国农业
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于 2008 年 6 月 5 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公司已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08-057)。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
一中执字第 77 号之一)裁定: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23)。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
一中执字第 77 号)裁定:1.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63500 股,冻结期间产生孳息一并冻结,冻结
期限为叁年;2. 冻结被执行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同创
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732.48 万元股权(占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股权的 84.16%),冻结期限为叁年。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和《关于公司主要资产被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过
充分协商,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申请人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赵婷婷,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俊杰,天津庆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十月,天津庆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
被执行人: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三: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申请执行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天津燕宇
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 ST 联油的 563500 股、被执行人海南亚太实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解冻。
三、本次诉讼裁决情况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一中执字第 77 号之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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