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18年8月9日,上证指数收于2794.38,涨幅1.83%;深证成指收于8752.20,涨幅2.98%;创业板指数收于1497.61,涨幅3.44%。截止15:00收盘,华塑控股股票收于3.40,涨幅-5.54%,总市值28.15亿,流通值28.13亿,成交量7660.70万手,成交金额26302.48万元,换手率9.29%。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华塑控股主力资金流入-3814.92万元,主力资金占比-14.50%。其中超大单净流入-1623.75万元,大单净流入-2191.17万元,中单净流入-917.62万元,小单净流入-87.08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华塑控股: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3 日与浙江浦江
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债权债务处
理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最终是否发生变更仍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8-087 号)。公司控
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及其股东浙江浦江域
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域耀”) 已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与湖北
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武桥”)签署了《关于债权债务处理之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让与
担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2018-090 号)。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已完成让
与担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 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麦田通知,获悉西藏麦田、浦江域耀、
新宏武桥已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债权债务处理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行使西藏麦田相关股东权益
及保持对其控制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及补充。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新宏武桥称“甲方”,浦江域耀称“乙方”,西藏麦田称“丙方”。
“鉴于: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签署合同
编号为【201807-PJYY-XZMT-GQZR-01】的《关于债权债务处理之框架协议》,并
完成了协议所约定的让与担保手续。
甲乙丙三方现经友好协商,对行使丙方相关股东权益及保持对其控制相关事宜
达成如下确认及补充,共同遵照执行。
一、股东权益及实际控制权
乙方将其所持有的丙方 100%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作为乙方、丙方对甲
方母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措施(即让与担保),但该变更系为债权实现提供的让与
担保方式,乙方的股东权益及实际控制权并不因此而丧失。
二、行使丙方相关股东权益及保持对其控制
自让与担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至让与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得以实现之
日止,以下述方式行使丙方相关股东权益及保持对其控制:
1、根据丙方公司章程,需要丙方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进行表决、签署的任何事
项或文件,甲方需向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通知,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对书
面通知事项进行决策并书面回复,甲方必须按照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回复意
见对事项或文件进行表决、签署。
2、丙方的证照和印鉴仍由乙方管理控制,甲方使用丙方的证照和印鉴需经乙方
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同意。
3、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丙方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设置权利负担等。
4、甲方及其关联人不参与丙方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
动。如需丙方行使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进行表决、签署任何事项或文
件,需征得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意见并按照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回复意
见对事项或文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