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9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2729.58,涨幅-0.53%
深证成指开盘报8475.79,涨幅-0.28%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1443.87,涨幅-0.27%
威孚高科股票(股票代码:000581)开盘价为19.70,开盘涨幅0.00%,昨日收盘价19.70。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198.76亿,流通值164.79亿,成交量1.66万手,成交金额32.70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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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威孚高科: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18-02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950,5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17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950,57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2.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股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0.80元,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2.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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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6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
间价(港币:人民币=1:0.8404) 折合港币兑付 ,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
税款参照上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8 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8 年 7 月 2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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