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18年8月9日,上证指数收于2794.38,涨幅1.83%;深证成指收于8752.20,涨幅2.98%;创业板指数收于1497.61,涨幅3.44%。截止15:00收盘,鸿博股份股票收于6.93,涨幅2.44%,总市值35.90亿,流通值29.66亿,成交量776.40万手,成交金额5522.88万元,换手率1.87%。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鸿博股份主力资金流入499.24万元,主力资金占比9.04%。其中超大单净流入216.20万元,大单净流入283.05万元,中单净流入225.38万元,小单净流入-99.89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鸿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
不超过 13 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1,153.8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
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
利实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
众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
权人。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基本面的判断,公司认为目前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实际价值,为
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
三、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回购资金
总额为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根据
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53.84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五)回购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 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2.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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