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2575.26,涨幅-0.17%
深证成指开盘报7493.07,涨幅-0.32%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1250.83,涨幅-0.11%
西安饮食股票(股票代码:000721)开盘价为4.13,开盘涨幅0.00%,昨日收盘价4.13。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20.61亿,流通值20.61亿,成交量0.03万手,成交金额0.12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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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西安饮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陕 西 金 镝 律 师 事 务 所
Shaan Xi JinDi Law Firm
中国西安高新一路16号创业大厦十层D座 邮政编码:710075
电话 TEL:(8629)88213888 传真 FAX:(8629)88269033 E-MAIL:jd1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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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郭健康、陈昊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并听取了公司
就有关事实和行为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
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并据此出
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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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根据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
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
予以公告;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司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审议事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以及登记事项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如期于 2019 年 1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厦六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
昌民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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