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2575.26,涨幅-0.17%
深证成指开盘报7493.07,涨幅-0.32%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1250.83,涨幅-0.11%
众泰汽车股票(股票代码:000980)开盘价为4.41,开盘涨幅-0.45%,昨日收盘价4.43。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89.42亿,流通值89.42亿,成交量5.49万手,成交金额24.21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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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众泰汽车: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RENYING LAW FIR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 号 20 号楼宝石大楼 705 室邮编:200233
电话(Tel):021-61255878 传真(Fax):021-612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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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铁牛集团”或“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相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同时,本所律师还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验证的
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必
要的询问和讨论。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如下承诺
及保证:
1、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2、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
3、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
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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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
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增持股份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
起上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一)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的最新营业执照,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
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25507428XE
法定代表人:应建仁
注册资本:166,8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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