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19年8月20日,上证指数收于2880.00,涨幅-0.11%;深证成指收于9328.73,涨幅0.00%;创业板指数收于1611.59,涨幅-0.69%。截止15:00收盘,哈工智能股票收于6.41,涨幅-1.40%,总市值38.82亿,流通值38.82亿,成交量603.83万手,成交金额3847.70万元,换手率0.98%。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哈工智能主力资金流入-255.76万元,主力资金占比-6.65%。其中超大单净流入0.00万元,大单净流入-255.76万元,中单净流入-560.04万元,小单净流入-365.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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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哈工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9年8月)》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依据《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担保业务坚持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二)审慎的原则;
(三)依法担保、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以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为他人提供
担保,也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
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以及出具其他担保承诺等法律文
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
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担保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董事会为组织、管理和实
施对外担保事项的机构。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
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参与公司对外担保事宜的任何部门和责任人,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
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及时将对外担保的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作出通报,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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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对外担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达到或超过五千万元;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2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做出决议。
(四)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董事/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由于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使得有表决权的董事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时,该
等对外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
间的担保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六)参与公司对外担保事宜的任何部门和责任人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 (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除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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