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2日,上证指数收于3358.47,涨幅2.64%;深证成指收于13708.07,涨幅3.15%;创业板指数收于2777.39,涨幅3.91%。截止15:00收盘,中兴商业股票收于5.96,涨幅1.86%,总市值25.07亿,流通值25.03亿,成交量91.74万手,成交金额548.80万元,换手率0.22%。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中兴商业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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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中兴商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之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总结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总结报告
基于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商业”、
“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并为增强辽
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通过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方大集团决定
要约收购中兴商业部分股份。
方大集团于2019年5月23日公告了《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9年5月24日起向
除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以外的中兴商业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以
下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27,900,600股,占
中兴商业总股本的10.00%,要约收购价格为10.7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2个自然日,即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
中兴商业于2019年7月1日公告了《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宣布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19年6
月28日办理完成。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方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为中兴商业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
日起至要约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2019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27日)。2020
年8月26日,中兴商业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本财务顾问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结合中兴
商业2020年半年度报告,出具本持续督导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27日,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1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银河证券提出的持续督导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收购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职责的基础上提
出的。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的假设前提是上述资
料和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财务
顾问未对上述资料和意见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意见不构成对中兴商业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意见所做出
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
工作程序,旨在就本持续督导期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本意见正文所列
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要约收购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
表意见。
(四)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意见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财务顾问重点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中兴商业以及其他机构就本次要
约收购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要约收购履行情况
2019年7月1日,中兴商业公告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4
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609个账户共计26,045,928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
约。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19年6月28日办理完毕。
二、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本持续督导期内,方大集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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