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2日,上证指数收于3358.47,涨幅2.64%;深证成指收于13708.07,涨幅3.15%;创业板指数收于2777.39,涨幅3.91%。截止15:00收盘,兴化股份股票收于3.27,涨幅2.15%,总市值35.06亿,流通值35.06亿,成交量672.10万手,成交金额2229.69万元,换手率0.64%。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兴化股份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兴化股份:2020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
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比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
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
为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3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052,944,7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21,058,895.7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9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9 月 2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0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