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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亚联发展股票收盘报5.95元 涨幅6.45%

2020-10-12 15:02:00 和讯 

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2日,上证指数收于3358.47,涨幅2.64%;深证成指收于13708.07,涨幅3.15%;创业板指数收于2777.39,涨幅3.91%。截止15:00收盘,亚联发展股票收于5.95,涨幅6.45%,总市值24.02亿,流通值17.93亿,成交量934.35万手,成交金额5639.58万元,换手率3.18%。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亚联发展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亚联发展: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
1902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1,032,106
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8.24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1,032,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3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9,0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11,032,00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0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2、会议以同意111,032,00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0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郑曦林律师、杨奕辰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责任编辑: HX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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