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2020年10月14日 *ST东电股票收盘报1.73元 涨幅-1.17%

2020-10-14 15:02:00 和讯 

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4日,上证指数收于3340.78,涨幅-0.56%;深证成指收于13691.04,涨幅-0.78%;创业板指数收于2764.24,涨幅-0.74%。截止15:00收盘,*ST东电股票收于1.73,涨幅-1.17%,总市值14.76亿,流通值10.30亿,成交量536.73万手,成交金额909.40万元,换手率0.88%。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ST东电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ST东电: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20-05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继 2017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2018 年
8 月 1 日《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和 2019 年 8 月 28 日《重大
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后,2020 年 9 月 17 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东北电气公司”、“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一中院”)(2020)琼 96 民初 81 号民事判决书,就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铁西国资局”)与东北电气、沈阳高
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高开”或“沈高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
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北电气公司”)合同纠纷案重新作出一审判决,
现对本案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披露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案概况
    原告铁西国资局诉称:2007 年 5 月 9 日,原告铁西国资局与被告东北电气(以
下称为“第一被告”)、沈高公司(以下称为“第二被告”)签订《关于沈高职工安
置事宜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由第一被告负责筹资与支付;2008 年 6 月
30 日和 2008 年 11 月 28 日,原告与第一被告以及第二被告签署《关于妥善解决沈高
职工安置问题协议书》和《关于妥善解决沈高职工安置问题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
定职工安置费用合计为 13,239 万元;同时约定由新东北电气公司(以下称为“第三
被告”)就第一被告应付的职工安置费用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11
年 7 月 7 日原告共收到 10,386 万元,仍有 2,853 万元职工安置费未收到。
    因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依法判决第一被告向原告偿还全部欠款
2853 万元,利息 7,788,690 元以及违约金 1,426,500 元,合计为 37,745,190 元;申
请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申请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第
二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法院前期审理情况
    2018 年 6 月 12 日本案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
开庭审理,2018 年 7 月 18 日沈阳中院签发(2017)辽 01 民初 430 号民事判决书,
沈阳中院认为,原告铁西国资局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向东北电气重新主张权利时,已
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沈阳中院对于原告铁西国资局要求被告东北电气偿付欠
款 2,853 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沈阳中院判决如下:㈠被告沈高公
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铁西国资局欠款 2,499 万元及违
约金 124.95 万元;㈡驳回原告铁西国资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铁西区国资局随后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初立案受理原告上诉申请,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二审开庭,2019 年 8 月 21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18)辽民终 10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 01 民初 430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述情况分别详见公司发布的 2017 年 7 月 7 日《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0)、2018 年 8 月 1 日《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和 2019
年 8 月 28 日《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责任编辑: HX66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看全文
想了解更多关于《 2020年10月14日 *ST东电股票收盘报1.73元 涨幅-1.17%》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
写评论 已有条评论 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 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