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4日,上证指数收于3340.78,涨幅-0.56%;深证成指收于13691.04,涨幅-0.78%;创业板指数收于2764.24,涨幅-0.74%。截止15:00收盘,嘉凯城股票收于4.92,涨幅-4.55%,总市值87.14亿,流通值87.14亿,成交量1506.96万手,成交金额7354.93万元,换手率0.84%。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嘉凯城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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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嘉凯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年十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 层,邮编 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86 21 6061 3555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嘉凯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嘉凯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嘉凯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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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在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正本及副本均真实、完整,公司
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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