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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ST天马股票收盘报2.04元 涨幅3.41%

2020-10-14 15:02:00 和讯 

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4日,上证指数收于3340.78,涨幅-0.56%;深证成指收于13691.04,涨幅-0.78%;创业板指数收于2764.24,涨幅-0.74%。截止15:00收盘,*ST天马股票收于2.04,涨幅3.41%,总市值25.19亿,流通值25.19亿,成交量961.71万手,成交金额2011.45万元,换手率0.81%。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ST天马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ST天马: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12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
司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融鼎坤”)因与刘二强、
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天融鼎坤作为原告
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天融鼎
坤于近日收到武汉中院通知,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立案受理,案号为
(2020)鄂 01 民初 738 号。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起诉状》的具体内容
    原告: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一:刘二强
    被告二: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份回购款人民币 18,043.0294 万元(股份回购款
为原告支付的投资款 1.28 亿元及分别以投资款 1.1 亿元、1800 万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 10%计算自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原告收回全部股份回购价款之日止
的款项之和,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 18,043.0294 万元);
    2、判令被告一自宽限期届满之日(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为宽限
期)起,就逾期支付部分,按千分之一每日向原告支付逾期股份回购款的违约金;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
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12 月,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署《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与刘二强关于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回购协议》”),原告以现金 11,000
万元认缴被告二新增的 1,571.4286 万股股份,对应注册资本为 1,571.4286 万元,
每股认购价格为 7 元。
    《增资扩股协议》、《对赌回购协议》签署后,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署《天
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刘二强关于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
议》”)、《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之
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对赌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
协议》、《对赌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对《增资扩股协议》、《对赌回购协议》
中的增资款金额进行了修改,原告新增 1,800 万元增资款认缴被告二 257.1428
万股股份,新增后,原告合计以人民币 12,800 万元认缴被告二 1,828.5714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6 日、2017 年 3 月 13 日,原告分别向被告二支付增资款 11,000
万元、1,800 万元,合计 12,800 万元。
    《对赌回购协议》约定,在被告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无法达到约定标准
的情形下,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回购原告持有的被告二的全部股份。其中,该协
议第 2.1 条约定:“甲方(被告一,下同)与投资人(原告,下同)同意,共同
为公司(被告二,下同)及其关联企业设定的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为:(1)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2)2017 年合并财务报
表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3)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
合计不低于 18,000 万元。”第 4.1 条约定:“公司接受本轮投资后,当

(责任编辑: HX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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