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3332.18,涨幅-0.26%;深证成指收于13624.89,涨幅-0.48%;创业板指数收于2737.96,涨幅-0.95%。截止15:00收盘,广东甘化股票收于12.82,涨幅-2.64%,总市值55.53亿,流通值53.67亿,成交量1979.53万手,成交金额24895.46万元,换手率4.63%。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广东甘化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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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广东甘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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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0]第 0536 号
致: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甘化”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甘蔗化工厂(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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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甘化董事会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
集,广东甘化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事项、投票方式及程序等相关事
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江门市甘
化路 62 号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先
生主持。广东甘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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