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收于3336.36,涨幅0.13%;深证成指收于13532.73,涨幅-0.68%;创业板指数收于2724.50,涨幅-0.49%。截止15:00收盘,洋河股份股票收于152.00,涨幅0.91%,总市值2311.42亿,流通值1915.62亿,成交量555.88万手,成交金额85218.58万元,换手率0.45%。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洋河股份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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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洋河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19-02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8)等相关
公告。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回购方案已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01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
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9,661,31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6411%,购买的最高价为 131.99 元/股,最低价为 80.37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002,128,680.79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
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中关于敏感期、 回购数量和节
奏、交易委托时段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前五个交
易日(即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 22,9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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