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9日,上证指数收于3312.67,涨幅-0.71%;深证成指收于13421.19,涨幅-0.82%;创业板指数收于2689.67,涨幅-1.28%。截止15:00收盘,中嘉博创股票收于6.00,涨幅-0.17%,总市值56.27亿,流通值52.28亿,成交量563.31万手,成交金额3394.91万元,换手率0.65%。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中嘉博创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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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中嘉博创: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0—95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嘉博创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吴鹰、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11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吴鹰、束海峰: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大损失审批和披露不及时。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实通信”)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3 日、2 月 1 日与北京泰盛亚德数字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亚德”)签订数据中心建设及技术服务协议后,因自然
灾害等原因,汶川、山东茌平两个数据机房于 2019 年 8 月、9 月相继无法正常运营。
2019 年 12 月 23 日,长实通信与泰盛亚德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就相关数据机房建造、维护、服务器租赁业务共计确认投资及资产减值损失
168,681,778.67 元,占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52,883,527.21 元)
的 66.70%,但你公司直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才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不及时。2019 年 3 月 28 日,你公司与关联方清远市长
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建设”)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拟出资 1.6 亿元购
买长实建设广东省清远市两个商业用地用于办公楼建设,并于 2019 年 4 月向长实建
设支付 5,000 万元预付款。2019 年 11 月 14 日,你公司称由于外部市场变化不再购买
长实建设的土地,双方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长实建设于 2019 年 11 月退回 5,000
万元土地预付款。你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
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吴鹰、公司董事会秘书束海
峰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董事
长吴鹰、董事会秘书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
诚信档案。该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你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建
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
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相关主体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
任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能力培养,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进一步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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